陕商院党字〔2012〕21号 签发人:杨忠林
关于调整学校基层党组织设置的通知
各党总支:
根据《中共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和学校行政机构调整等情况,为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学校二级基层党组织政治领导核心作用,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对党总支设置作适当调整。调整后的学校基层党组织设置如下:
一、党总支委员会的设置
1.商学院党总支;
2.金融与会计学院党总支;
3.国际经济学院党总支;
4.步长医药学院党总支;
5.信息与工程学院党总支;
6.文化与艺术学院党总支;
7.珠宝学院党总支;
8.服装学院党总支;
9.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
10.机关第一党总支(含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宣传部、思政部、纪委(监审室)、工会、学生工作中心、团委);
11.机关第二党总支(含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科研处、体育部、图书馆、招生与就业办公室、实践教学管理中心、教学评估中心、国际交流中心、保卫处、后勤保障中心、基建办)。
二、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
1.商学院党总支下设:教工党支部;工商系党支部;营销系党支部;人力资源系党支部。
2.金融与会计学院党总支下设:教工党支部;财务管理系党支部;会计电算化党支部;投资与理财党支部。
3.国际经济学院党总支下设:教工党支部;外语系党支部;国际贸易系第一党支部;国际贸易系第二党支部。
4.步长医药学院党总支下设:教工第一党支部;教工第二党支部;中药系党支部;药学系党支部;口腔医学技术系党支部。
5.信息与工程学院党总支下设:教工党支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系党支部;电子信息工程系党支部;建筑工程系党支部。
6.文化与艺术学院党总支下设:教工党支部;中文(管理)系党支部;动画系党支部;艺术系党支部。
7.珠宝学院党总支下设:教工党支部;珠宝首饰和经营管理系党支部;珠宝首饰设计与工程系党支部。
8.服装学院党总支下设: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
9.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下设:教工党支部;继教第一党支部;继教第二党支部。
10.机关第一党总支:党群党支部(党政办、组织宣传部、纪委、监审室、工会、思政部);学生工作党支部(学生工作中心、团委)。
11.机关第二党总支:行政党支部(人事处、财务处、国际交流中心、保卫处、后勤保障中心、基建办);招生就业党支部(招就办);教务科研党支部(含教务处、教学实践管理中心、教学评估中心、科研处、体育部、图书馆)。
201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