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宣﹝2013﹞4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加强对新生党员的管理,严把党员入口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员资格审查
1、各有关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应指派专人及时做好新生党员的信息统计和党员材料的初步审查工作。新生党员持有组织关系介绍信,但档案中没有相关材料的,要通知其尽快与原单位联系将材料补齐。对未及时接转组织关系的新生党员,要督促其尽快接转。
2、要加强对高中入党新生党员入党材料的审核工作,各有关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新生党员进行认真细致的资格审查。审查中要着重看其入党时的年龄是否符合党章要求,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有关栏目填写是否规范,相关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异地发展、突击发展、弄虚作假等现象。对发现问题的,要认真调查核实有关情况,要向本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本人何时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是否参加过党课培训、支部大会何时召开、介绍人是谁、本人是否参加支部大会、上级党组织派人谈话情况等,调查时要有记录,被调查对象要对谈话记录签名确认。对自己无法说清入党介绍人或支部大会召开时间、突击发展、入党材料不真实、不齐全、入党手续不完备等情况的,要在《新生党员资格审查简表》中如实注明,由党委组织宣传部按照有关规定核查处理。并妥善保管谈话记录和原始材料。凡存在年龄未满18周岁被发展入党、没有递交入党申请书被发展、本人没有参加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或其他弄虚作假情况的,可不予认可其党员资格。审查结束后认真填写《新生党员资格审查简表》。
二、做好组织关系接转
3、资格审查结束后,由各有关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撰写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工作报告,连同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档案材料、《新生党员资格审查简表》等材料,一并报送至党委组织宣传部办公室(行政楼106室,电话:33814508)集中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4、经组织宣传部审查,符合党员发展程序、具备党员条件者,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党总支,继续进行教育。经审查不符合党员发展程序,不具备党员资格者,学校将不予承认其党员资格,其有关材料退回原所在单位。
三、重视做好新生党员培养衔接和教育管理工作
5、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加强对新生党员的教育。对审查确认的学生党员,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及时通知本人,并由总支书记或副书记与每个新生党员进行认真的谈话,了解其思想状况,进行专门教育,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
6、新生预备党员每季度要向所在党支部汇报思想,党支部需指定专人与其联系,按我校预备党员考察要求对其进行考察。
7、对不予承认党员资格的学生,党委组织宣传部对其进行谈话,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也要及时对其进行帮助和教育。本人表现突出,并重新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者,可列为重点培养对象,重新培养其加入党组织。
8、对新生党员要尽快编入一个支部,并按照党员教育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教育。也可定期安排一定工作或交给一定任务以及指定担任学生干部等进行考察和考验。
9、对高中阶段申请入党的学生积极分子,各党总支要及时组织培训,继续加强培养考察,高中阶段的培养考察时间应连续计算。各方面表现较好可分别推荐参加党校初级班的学习培训。
四、时间要求
10、以上工作要求在新生入学当年10月15日前完成,超过三个月后接转组织关系的学生党员或由其他单位党组织代发展的党员学校将进一步对其入党资格严格审查,对突击发展或程序不全的“党员”将按党章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附件:《新生党员资格审查简表》
党委组织宣传部
二○一三年九月八日
附件:
新生党员资格审查简表
基本情况 | 姓名 | | 性别 | | 民 族 | |
出生 年月 | | 入党 时间 | | 党员类别 (正式/预备) | |
审 查 要 点 |
1.年龄 | 入党时是否年满18周岁 | 是 | 否 |
2.入党材料和入党手续 (必备材料详见注解) | 必备材料是否齐全?如不齐全,缺什么材料? |
有关材料是否是本人填写? | 是 | 否 |
有关栏目填写是否规范、齐全? | 是 | 否 |
是否存在异地、异单位发展现象? | 是 | 否 |
签名(盖章)处是否符合要求? 上级审批机关是否具备管辖职权? | 是 | 否 |
3.总支审查 结论 | 审查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4、学校审查 结论 | 审查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资格审查必备材料包含:①入党申请书;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鉴定表;③参加党课培训学习的证明材料;④政审材料;⑤入党志愿书;⑥正式党员还要有转正申请和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或思想汇报。 其它材料如思想汇报、推优材料、支部考察报告、群众意见、本人自传等,因原党组织工作模式的不同,不作硬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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